县林业局开展 “林木种苗3•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宣传活动
为进一步规范林木品种选育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,维护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,大力推进林木种苗市场规范化、法制化步伐。3月15日,芦溪县林业局在市民之家广场组织开展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《江西省林木种子条例》宣传活动。
活动现场,县林业局干部职工通过悬挂横幅、发放宣传资料、宣传手册等形式,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林木种子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,并对市民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。
据统计,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500余份,宣传手册200余份,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。通过活动的开展,提高了林木种子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的社会认知度,增强种子执法管理者依法监管的力度、种子生产经营者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和林木种苗使用者依法维权能力,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种业发展的良好氛围。